不是007,是詹姆斯邦德
007,精致的杀人机器和泡妞机器。
皮尔斯布鲁斯南在站在前人肩上,把这一形象演绎得登峰造极。
也让人厌倦。
美女、西装、豪车、高科技玩具、伏特加马提尼……这些元素排列组合了二十多次,腻了。
可丹尼尔克雷格的007不同。
过去的007有点像孙悟空,突然就冒出来这么一号人物,飞天遁地、无所不能;克雷格的007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,《皇家赌场》到《无瑕赴死》勾勒出他的成长轨迹:
出身苏格兰一个贵族家庭,幼时接连遭到父母双亡、养父横死的打击,长大后从军

(评价观察:根据我个人观察,女性观众对无暇赴死普遍满意度较高,男性观众相对没那么满意,资深观众则是只认布鲁斯南,罗杰摩尔。。。)
对于很多人而言,从他们有记忆开始,克雷格就是007了,他们对克雷格的007有着不一样的情感。
而我最先接触到的007则是皮尔斯布鲁斯南饰演的007,那是一个帅气优雅的翩翩绅士。
06年克雷格刚开始饰演007时,外界普遍不看好他,觉得他不够帅还有点土,是个糟糕的人选。当时还留着长发的他确实没有展现出应有的帅气,直到有天狗仔队爆料了克雷格夸张的胸肌

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邦德片。除去开头非常抢眼的动作戏(那个近乎垂直角度的飞身摩托一定能成为007系列的诸多名场面中的一员)和古巴美女的对手戏外,越往后看越觉得是在看碟中谍。哦,不,应该说当第三幕过后,邦德已经彻底没了,反倒是有种错觉,感觉碟中谍越来越像007了。2个小时40分钟,我没有完全沉浸在邦德满世界的追凶中,脑子里竟时不时地在思考为啥这部007如此不邦德。这个疑惑在我一次次被蕾雅.塞杜的那双看着都很累的高跟鞋整出戏后找到了答案

“007:无暇赴死”一场盛大的去邦德化的告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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